近日,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一事有最新进展。10月31日,南都记者从当事人阿风(化名)处获悉,该起一般人格纠纷案将于11月3日14时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,其追加成都地铁为被告。在涉事女生的申请下,该案将不公开审理。
阿风公布事发时的站位。
南都此前报道,6月12日,阿风发文称,在成都地铁被两名女生质疑“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,闪烁着绿光”。地铁值班室报警后,警方检查了其鞋子,发现没有任何问题。阿风说,“可能是列车快到站时广告牌照在鞋子的铁片上,折射出绿光,让她们误以为是摄像头,民警让她们将手机中关于此事的照片删除。但我认为她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没有真心道歉,我也没有和解。”
7月24日,有网友联系到阿风,称自己是目击者,可以提供书面证词。
8月25日,阿风在微博发文称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经立案。他的诉讼请求是主张对方名誉侵权,希望其公开道歉。阿风表示,这两个月内,经历了“无证据无法立案,未立案无法调取证据”的尴尬局面,最终顺利立案,并明确了诉讼请求。“如果胜诉,法院会裁定公开道歉。我咨询过,对方道歉时我是否可以拍摄视频,答案是不可以。”
阿风收到的传票。
10月初,阿风更换了律师团队,并申请追加成都地铁为被告。他认为,“在案发及后续取证过程中,成都地铁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。”
10月17日,双方完成了庭前证据交换。“两名涉事女生没有到庭,相关工作都是由律师代为出面,双方进行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举证和发表意见。”
由于追加被告对象,原定10月17日的开庭时间也延至11月3日14时,“需要给被告一定的准备时间”。在涉事女生的申请下,该案将不公开审理。
与新的律师团队沟通后,追加被告的同时,阿风也提交了新的诉讼请求,“在原有的公开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上,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”
采写:实习生 詹舒婷 南都记者 韦娟明